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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宜高不宜低

2005-09-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个税起征点定在多少合适?1980年确定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时,内地城镇职工的平均月工资在40元左右。直到1993年,月薪超过800元的纳税人才占1%。而2004年,月薪超过1500元的约占24%。

再看香港。香港现行免税额为10万港元(按年申报),已婚人士则为20万港元。此外,对于供养老人和兄弟姐妹的、伤残受养人等

,都有数额在几万元以上的额外免税额。对于居民购买房屋等,还实行最近两年的个税返还等措施。

港人月入1万港元左右才少量征税,而内地月入1500元就征税,未免苛刻。

个人所得税法应该着眼于保障公民权利而不应该着眼于保障税款收入。财政少那么一点点钱无关痛痒,而普通百姓多那么一点点,却直接关系到基本生活、健康、养老、儿女的教育和前程。因此,个税起征点宜高不宜低。(《中国青年报》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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