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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贫困生”引发隐私权之争

2005-09-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前不久福州二中从“阳光操作”角度出发,对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在校内进行名单公示,却引发了争议。去年,重庆工商大学及重庆渝西学院也因为将贫困生的档案张榜公示,而让部分贫困生感到“受不了”。

有人认为贫困是个人隐私,把这一隐私公布于众,是对贫困学生心灵的打击。但也有人认为,因为贫困而觉得自

卑说明一些贫困生心理不太健康,如果社会再将贫困看做隐私而过度“保护”的话,反而不利于他们心理健康的发展。

就学校该不该公示贫困生名单,网易专门作过一个调查,39%的人认为“应该,有利于社会监督”,52%的人则认为“不应该,太伤自尊了”。

贫困虽是隐私,但如果因为贫困而希望接受捐助,则其就不应再被视为隐私的范畴。对贫困生的捐助进行公示,还有另外一个作用――“打假”。公示的目的只能是保证捐助资金的合理利用,接受社会的监督,而不能把这些捐助搞成“政绩工程”。在公示时,应该尽量照顾贫困生的心理感受,以免给其心灵造成伤害。(《检察日报》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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