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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污染案消费者首次获胜

2005-10-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5月5日,周先生在北京大钟寺明光精品家具建材家装市场订购北京市京富豪家具厂家具一套,金额为人民币8600元,并于当日签订了《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5月27日,家具送至消费者家中安装。家具入户后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开窗通风近3个月也不能解决问题。周先生于7月23日和8月4日先后委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

环境监测中心对室内空气检测,结果表明放有新家具的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是标准值的3倍多,而经营者和生产者以家具板材均符合标准为由,拒绝为消费者退货。周遂将经营者告上法庭。

近日,此案被告在法庭审判前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周先生全部货款并承担全部检测费用”,共计人民币9000元。这是消费者在此类案件中首次获胜。

北京市消协认为,我国目前使用的家具检测标准为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方法是将整体家具中的一块板材作为检测对象,将板材平均分为宽5厘米、长15厘米的10份,放入干燥器内,依据标准检测有害物质是否超标。这种检测只是检测家具的原材料――板材。家具板材合格,并不能表示经过粘合、油漆等工艺加工制造出的家具也合格。家具经营者不能以此为由推脱应对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北京晨报》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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