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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等候胸透受检者质疑受伤害

2005-11-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10月21日,江先生到上海长宁区某疗养院检查身体。当来到胸透室作胸透检查时,江先生发现每次都是五六人一起进入胸透室,一个人做检查时,其他人就在设备旁边等候,等全部人员都做完才一起离开胸透室,再换下一批进去。身在电脑行业的他认为,胸透所使用的X线对人体有伤害,除被检查者外的旁人留在胸透现场是不

合理的。在查阅了相关放射装置防护条例后,江先生于今年10月向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疗养院赔偿他1元“人身损害”和1元“精神损害”。

庭审时,当法官询问江先生具体受到损害造成损失的事实时,江先生认为那是“众所周知”的,虽然肉眼无法看出,但是损害肯定有。这部分事实无须提供证据。

因为江先生无证据证明其损害后果,近日法院判决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新民晚报》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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