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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亟待激活

2005-12-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海口火电的一位职工向记者反映,前几天,她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购房商业贷款,但却被告知这项业务目前已经停办。

12月20日,记者走访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项业务并不是取消,而是暂停,主要原因是发现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提供假的银行

贷款合同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此暂停进行清理。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职工要想用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还是比较麻烦。建设部的数据显示,2004年尽管公积金的业务收入呈增长态势,但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并不高,重庆、河南、河北、甘肃等地的资金运用率均不足30%,海南、西藏还不到20%。截至2004年底,上述地区的沉淀资金率均在70%以上。

一方面职工买房贷不到款,另一方面存在银行里的公积金发放不出去。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积金存在银行里,银行的利息按活期算,低于中心付给职工的利息,如存1亿元就要赔上99万元的利息。因此,激活公积金,让钱流动起来是主要的解决办法。(《工人日报》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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