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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专家发言摘要

2008-11-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国际社保制度对我们的启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弘

社会保障的种类与其所属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就业方式密切相关。在我们梳理的125个国家中,几乎100%的国家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养老保

障,但是每个国家养老保障的覆盖面相差很大。总体来讲,养老保障与就业方式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多数发达国家,覆盖面基本达到全体公民,这是因为就业大都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成正相关关系,在有些工业化国家里,社会保障甚至覆盖到学徒和学生,因为他们是工业就业的后备军。但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养老保障的覆盖面仅限于工业或城市就业人口。

由此可见,养老保障制度不仅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社会公平程度,更体现了该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水平,同时还可能体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政策。多数国家对工人、农民和自雇者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障覆盖,这是因为根据就业方式的不同,养老金的收缴方式也有很大的区别,很难实行单一方式。

通过对社会保障水平的比较还可以得出:社会保障资金占财政收入最高的地区是欧洲,其次是亚洲,再次是拉丁美洲地区和非洲地区。这表明社会保障首先是根据工业化的需求而发展的。普遍来说,各国和各地区社会保障资金占国民经济和财政收支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社会保障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与人们的收入水平成正相关关系。高收入的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例高。相反,收入越低,社会保障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就越低。

我们通过跟踪各国社会保障政策发现: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定与实施一般都是行政主导。在规模较大的国家,社会保障立法往往分为中央和地方等不同的层次,各自调动不同的资源,提供的保障和服务一般不重合。很多国家的社会保障执行机构都是两部制,即社保部和卫生部。但是到了地方,情况就比较复杂:首先,需要将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两个体系分开,救济类的服务,包括医疗救济通常由地方政府管理,而保险类的服务比较简单,主要是保险金的支付,不牵涉大量的人类服务,所以可能由中央机构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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