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重点推荐】加快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融合

  万树、孔德龙、樊韵婕:加快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融合

  我国社保制度改革的下一步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社保一体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主体的缺失,实际保障制度和保障水平上仍然严重滞后,土地几乎承担了农村居民全部的社会保障功能,这在某种程度上固化了我国经济二元化结构,严重影响了我国现代化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安排的重要制度一定会走出二元化,趋于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不仅仅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与服务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而是要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融合,构建我国城乡“公正、平等、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也是当今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理念所在。

  原文链接: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趋势及其审计重点转型

  

  张瑞娟:加大力度发展农业生产托管

  “十四五”时期,中小规模种植户的家庭经营仍然是中国农业最主要的经营方式。中小规模种植户主要包括传统小农户以及中小规模家庭农场等,他们从事粮食种植面临一系列难题与挑战:一是中小规模种植户生产条件下的土地经营规模较小、细碎化程度较高等因素导致耕、种、防、收等环节难以实现大型机械化作业;二是中小规模种植户分散购买农资、农机等生产要素,不具有价格谈判权或选择权,造成了农业生产的高成本,甚至有购买到假农资的风险;三是分散的中小规模种植户不能完全组织起来对接大市场,只能作为被动的市场价格接受者;四是中小规模种植户的风险规避思想浓厚,不能客观及时地采纳现代农业科技,使得农业科技的发展成果不能广泛运用到现实的农业生产中去。

  鉴于中小规模种植户的家庭经营存在种种弊端,“十三五”期间,多个省份实践了将中小规模种植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从具体实践看,农业生产托管模式通过服务的规模化解决了土地细碎化问题,通过“统买统卖”解决了节本增效问题,依托现代化农业生产托管组织解决了现代农业科技精准落地问题。对于推动我国农业提质增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均具有显著成效,应该进一步加大发展力度。

  原文链接:加大力度发展农业生产托管

  

  张弓:互联网灵活就业不能掩盖劳动用工的实质

  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平台用工案件逐步增多,其中争议的主要问题是平台与从业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一方希望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劳动法项下的权利,而平台希望维持灵活机动的用工方式及低廉的用工成本,不愿意被劳动法束缚。在争议的早期,维护新业态新经济的活力是观点主流,但随着从业人员的一些困境逐步显现,这一劳动群体的状况得到社会广泛关切,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争论更趋激烈。

  当下不应再拘泥于平台用工是否符合传统的劳动用工模式,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而应当认识到这就是当前新技术带来的新的用工方式,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只不过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劳动法规范而已。对于平台用工应当制定与实际相符合的劳动基准,包括工时、薪酬等,建立配套的劳动保护与社会保险制度。

  原文链接:张弓:平台企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

  

  李志军:完善重大政策评估制度

  当前,国内国际发展环境快速变化、错综复杂,社会利益趋向多元、矛盾频发,国家治理和政策制定的难度不断加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机构改革和行政改革的深化、政策质量的提升,都要求抓紧健全重大政策评估制度,推进重大政策评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尽快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这就需要确立政策评估的地位,重视发挥人大和财政、审计的独特作用,加强评估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探索适合国情的评估理论、评估方法和评估技术,提供必要经费提高重大政策评估的透明度,重视评估结果的应用和反馈。

  原文链接:完善重大政策评估制度

  

  陈朋:业绩考核要给“潜绩”留空间

  各项工作的考核总结。从表现形态看,成绩既有能摆出来的“显绩”,也有仍在沉淀期的“潜绩”。古往今来的历史经验表明,考核既要重视“显绩”也要重视“潜绩”。

  之所以要给“潜绩”留空间,深层次看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使然。在某个特定时间,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没有“拿得出”“叫得响”的成绩,也许是因为正处于打基础、谋长远、利千秋的沉淀期。对于这种注重夯实基础、涵养潜力、积蓄力量,不给后任掏空家底或者留下“烂摊子”的做法,就应该与那些可圈可点、蜚声内外的“显绩”同等对待,甚至更高看一眼。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也可能导致“显绩”不佳,需要从长计议:一个地方的发展基础本身就比较薄弱,资源禀赋亦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要让其在较短的时间内拿出轰轰烈烈的“显绩”,难免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感。还比如,一名干部刚到一个新岗位,难以迅速打开局面,无法创造令各方满意、可圈可点的“显绩”。凡此种种,无不说明要坚持双绩同考,多给“潜绩”留空间。

  原文链接:业绩考核要给“潜绩”留空间

  

  阎盛国:朝鲜王朝孙子兵学传播的文献版本及影响

  自古以来,朝鲜与中国文化互动频繁,享有“小中华”的美誉。《孙子兵法》是“制胜之术”“兵家至宝”,有“智慧宝典”“战略圣经”美称。《孙子兵法》产生后,对外传播最早是在东亚“汉字文化圈”进行的,“其中尤以韩国、日本居最”。孙子兵学对朝鲜王朝(1392—1910)社会影响深远,而孙子兵学文献对之功不可没。朝鲜王朝孙子兵学传播与文献版本的多样性密不可分。从版本来源分,孙子兵学文献版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官方版本,二是私家版本,三是外来版本。从版本影响考察,孙子兵学三种文献版本影响大,即《孙武子》本、《孙吴兵法》本、《武经七书》本,是当时的主流版本,背后离不开官方和实力派人物的大力推动,尤其是讲读孙子兵学这一做法,不论是私人之间还是在武科考试场合,颇为盛行,这使孙子兵学在朝鲜王朝中下层流布更为广泛。

  原文链接:朝鲜王朝孙子兵学传播的文献版本及影响

  

  孙明君:“无用之用”的相对性

  《人间世》既表述了庄子所主张的处人与自处的人生态度,也揭示出庄子处世的哲学观点。庄子要求人们摒弃名利之心,保持心境的空明,被王夫之称赞为:“此篇为涉乱世以自全而全人之妙术,君子深有取焉。”(王夫之《庄子解》)在庄子眼中,事君之难,是涉世的第一难题。在漫长的专制时代,一个士人想要建功立业就不能不走上仕途,就不能不面对统治者。庄子主张在身心之间以心为本,在多与一之间以一为本,在有心无心之间以无心为本。君臣相处之难,也表现为人道之患与阴阳之患。庄子主张忘身,所谓的“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养中”,也就是顺其自然。人臣与储君相处之时会面临国与身的两难境地:“与之为无方,则危吾国;与之为有方,则危吾身。”庄子提出了顺物无己的思想。在顺之的前提下引导对方,“达之,入于无疵”。庄子认为,人处世间,必须以顺应物情为要。庄子曰:“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无用”之用正是“虚以待物”的体现。“无用”之用决定了庄子“无为”的人生态度,但也充满了辩证法,有用和无用是客观的,但也是相对的,而且在特定环境里还会出现转化。

  原文链接:当代视角下对庄子思想的再认识

  

  丰子义:“发展哲学”应聚焦发展现实、问题和经验

  伴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发展”日益成为学界关注的对象,以致在发展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研究领域——发展哲学。特别是中国的快速发展和中国发展道路的成功开创,使发展哲学获得了新的生机和广阔的空间。可以说,发展哲学就是在我国发展的沃土中成长起来的,是伴随着我国的发展一步步发展起来的。现在,我国进入新时代,发展哲学必须面对这样的新时代,自觉承担起自己的使命担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新时代,要推进发展哲学的研究,增强发展哲学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必须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的发展现实,突出发展的问题研究,加强发展的经验总结。

  原文链接:丰子义:“发展哲学”聚焦发展现实、问题和经验

  

  刘玄启:改革和发展要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关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提出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在新发展阶段,我们要深刻认识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把握好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联系,提高改革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胜利。

  原文链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逻辑

  

  王南湜:避免走入“两个恩格斯”认知误区

  关于可能导向“两个恩格斯”结论的对于恩格斯自然观的误判,如果我们联系到曾经风靡一时的关于“两个马克思”说法,当更能清楚地洞察其中的理论失误之处。众所周知,关于“两个马克思”之说所依据的便是青年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中对于主体之对象性活动的强调与《资本论》等后期著作中对于社会结构之客观规律性的强调。但正如笔者曾论证的那样,这种对于主体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在不同时期的强调,正是缘于马克思之作为哲学家和科学家双重身份之故。作为哲学家的马克思其基本哲学观点是“人是对象性活动”,而作为科学家,马克思必须以科学的方式把握对象,即只将作为能够用自然科学的精确语言描述的作为人的活动之产物并制约着人的活动的社会客观结构作为对象,而将人的能动活动抽象掉。而对于这两种把握对象方式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则在其《资本论》“商品和货币”篇关于价值形式论部分作了描述,而这一部分内容正是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最为精彩的表述。因此,关于“两个马克思”之论,便是不能成立的,其失误在于未能理解马克思之哲学家兼科学家的双重身份。同理,可能导向“两个恩格斯”之结论的对于恩格斯自然观之误读,亦是不能成立的,其失误亦在于未能理解恩格斯之哲学家兼科学家的双重身份。

  总之,对于自然辩证法,只有奠基于“人是对象性活动”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以及对于马克思、恩格斯之作为哲学家兼科学家的双重身份的理解之上,方能达到合理的解读。

  原文链接:“自然辩证法”的再理解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