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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我国可以从两个方面实现健康老龄化的路径规划

  郑晓瑛:我国可以从两个方面实现健康老龄化的路径规划

  一是立足人的生命历程角度把握老龄化规律。从时间维度看,健康老龄化体现了一种贯穿生命始终的健康加权过程,个体的老龄化也是伴随全生命周期的持续过程。同样,健康老龄化不只是维护个体老年时期的健康状态,而是维护生命全周期的健康状态。正因如此,积极倡导并践行“0岁防老”工程,健康干预前移到婴儿期甚至胚胎期,以求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健康老龄化。根据生命历程理论,在每一个生命阶段,人们应当发展与这一阶段相适应的健康行为习惯、健康身体素质、健康知识素养与健康维护功能,如果个体未能在特定生命阶段完成特定健康任务,那么他未来的健康状况将受制于以往的健康负债。因此,老年时期的健康状态是其生命历程中不同年龄阶段健康存量不断累积和消耗的结果,只有从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将个体和群体发展的各个阶段整体考虑,才能夯实健康老龄化的政策基础。

  二是以整体“协同治理”理念推进实现健康老龄化。老年健康促进不是单一个体或者主体所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整合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多元主体为老年人提供多维度、全方位的健康支持,从而有效改善老年人的健康质量。具体来说,需要社会、行业/市场、个人协同促进;个人行为、国家政策、社会环境协同治理;政府机关、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协同配合。健康老龄化的实现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的综合系统工程,应充分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方力量,形成全民参与、积极应对的新局面,才能真正有效推动健康老龄化进程。

  原文链接:健康老龄化 我们准备好了吗

  

  宫玉振:现代中国国家治理模式是三大不同因素叠加的结果

  现代中国国家治理模式是三大不同因素叠加的结果,这三大因素分别是古代中国大一统格局下的制度演进,现代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建构,现代中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以及相关制度安排。

  在古代中国以整体性为特征的背景下,中国文明很早便表现出大一统的基本走向。这种治理模式为农耕文明维持基本的和平与秩序提供了保障,其缺陷是,一旦卷入以竞争与冲突为特征的格局中,弱点就暴露无遗。

  在探索如何建立新中国、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中国的过程中,共产党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无论是从政治学还是从社会学角度来说,这都是理解中国国家建构的基本线索。中国共产党为新中国的构建和国家治理模式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不管是组织上、意识形态上还是国家发展模式的选择上都是如此。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经过新中国成立后近三十年的艰难探索,中共中央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出了改革开放的决定。时至今日,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及相关的制度安排,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实践上来说,都已经成为现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在国家治理中起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原文链接:中国国家治理的民族性、时代性与世界性

  

  刘志彪、仝文涛:鼓励我国的“国之重器”企业开发民用产业

  东北实现全面振兴需要重点解决的产业总体上处于产业链上游核心环节,主要是制造“国之重器”的装备制造企业。这类企业代表东北地区目前的发展水平和实力,总体上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研发的重大技术装备屡次填补国内空白。但毋庸讳言,有的企业“叫好不叫座”,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研发的重大技术装备,其市场需求和实际用量却很小,且利润空间被海外同类装备企业以大幅降价的方式严重挤压。对这类产业,应明确以产业政策驱动企业进行“技术追赶”。一是从过去补贴生产者转向补贴使用者。这既可以刺激高技术产业市场规模的扩大,也可以在市场竞争中遴选出用户心中真正的“国之重器”。二是鼓励国内用户在技术差异不大的情况下,优先使用东北企业生产的“国之重器”,以形成新的国内价值链在地区间的循环。三是鼓励这些企业开发民用产业,以支撑高技术投入和职工福利改进。目前我国的“国之重器”企业大多专注主业,较少开发民用产业。这方面可借鉴一些国际装备巨头的做法,如美国通用、德国西门子、日本三菱等,一方面生产大型装备,拥有先进技术,一方面以技术为依托孵化生产市场需要的民用产品,用民品利润支撑高技术研发投入,支持员工福利改进,从而形成集团经济内部的良性循环。

  原文链接:融入双循环 促进东北工业振兴

  

  宋海超、彭蛟:发挥好博物馆的教育功能

  现有博物馆教育功能的发挥,通常以展览为核心,辅助以讲座、讲解等形式。新进出现的博物馆研学,也存在“游”“学”割裂、资源供需结构矛盾、各方主体磨合不够等问题。可以深度贯彻馆校合作,针对不同学龄,开发和推广兼具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的系列博物馆研学课程。在多次实践教学的基础上,评估研学效果,完善课程内容、改进研学方式,并以此汇编出版教案,将课程向更大范围推广。同时,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适当引进市场机制,推广非学历教育研学,形成体制与市场双轨运行,满足多元、定制化需求,实现博物馆教育向深度发展。

  原文链接:发挥好博物馆的教育功能

  

  张颐武:“躺平”可以理解,但需要超越

  “躺平”对于成功有着矛盾的态度,一面觉得自己已经能够平和看待,云淡风轻,但另一面还是有某种微妙难言的不平或嘲讽态度。这也是回避社会压力和生活挑战的某种方式。

  这样的想法在一个必然会有相当多竞争的社会里,有其可以理解的一面。社会应该提供更多渠道和路径,让普通年轻人能够获得更多上升可能,让他们的努力得到更多回报。社会尤其要让他们感受到,坚持踏踏实实地努力、老老实实地工作,就能够得到相对好的回报。如果每一点进步都得到相应的认可,那么努力向前奋斗的激情就会逐渐成为社会主流。这对于促进年轻人超越“躺平”会有积极作用。同时,任何一个社会,普通年轻人的努力和贡献,既是社会向上提升的最重要因素,也是超越自我、解决生活诸多问题的现实路径。回避问题,问题也不可能得到解决。

  原文链接:“躺平”可以理解,但需要超越

  

  佟丽华:检查部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监督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两法”在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两法”对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特别重大的历史意义。在这样的关键节点,最高检推出“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专项行动”),不仅将对保障“两法”有效实施发挥重要作用,也标志着依托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我国正在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制度。

  原文链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监督人”

  

  魏钊攀:资本市场应更好地践行创新理念

  首先要创新法治保障。不断总结监管实践和司法裁判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为法制体系的系统完善提供实证依循。结合注册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创新性地完善相关法律规则,通过法治供给的“加法”,助力违法违规行为做“减法”。

  其次要创新发行制度。一方面要积极总结既有试点经验,并结合各板块发展定位和交易制度安排,不断优化注册制规则;另一方面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稳字当头,在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大前提下,实现发行制度的平稳过渡,为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打好基础。

  最后要创新投保机制。通过完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健全“一竿子”到底的维权机制、建立投资者保护赔偿基金等方式不断织密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多维屏障,努力营造投资者愿意来、留得住的良好市场环境。

  原文链接:矢志创新 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孙夏媛、赵磊:民营企业如何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一、进一步发掘和弘扬企业家精神。随着民营企业成为国际舞台上日益活跃的行为主体,企业家精神越来越侧重于创新和企业社会责任这两个内核。同时,企业家精神的发挥要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为保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的生命健康作出贡献。

  二、注重软实力建设和品牌战略实施。提升中国民营企业品牌影响力和软实力,有利于提高中国产品的可信赖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参与到“一带一路”合作中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应做到品牌的打造和提升,逐步形成国际化的品牌效应。

  三、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和健康丝绸之路建设。疫情期间,我国许多民营企业通过“云会议”“云签约”等形式保障了海外项目的顺利推进。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之后,民营企业应抓住这一契机,注重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合作,深度挖掘与转化“一带一路”数据资源。

  原文链接:民营企业如何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宋时磊:未来对唐代茶史的研究方向

  首先,加强新资料的挖掘和利用。近年来,考古资料对茶史研究的拓展作用已经十分明显,而唐代茶史研究可利用的考古出土文献资料尚比较匮乏,这有待于考古工作者的努力以及考古技术的进步,更需要唐代茶史学者有意识地跟踪唐代考古成果的相关进展。

  其次,拓展新领域和新主题。在微观层面上,要结合新资料特别是新出土的资料,对更加具体的细节问题进行考察,如考察茶、酒在唐代生活中的地位变迁等;在宏观层面上,要与唐代社会背景相结合,从饮茶来观察唐代的时代精神和文化特质。

  最后,从全球史视角研究唐代茶史。在全球史的视野中,任何一个国家的历史都不是孤立的国别史,而是密切互动共同构成的一部全球史和人类文明史。要有全球史的学术眼光,将唐代茶叶发展史放置在世界茶史和文化史的发展脉络中,探寻其价值和意义。一方面,可以研究唐代茶叶向其他国家的传播历程;另一方面,可以在比较中呈现唐代茶叶发展史的独特意义。

  原文链接:从全球史视角研究唐代茶史

  

  蒋红珍:比例原则适用的范式转型

  比例原则正在经历某种范式转型。在辐射范围上,比例原则实现从国别、区域到全球的地域性影响,完成从公法、私法到其他部门法的渗透;在功能定位上,比例原则保留传统权利保障功能的基本定位,同时拓展到权力配置功能的复合形态;在适用形态上,比例原则作为法律原则的规范性命题伴随司法适用的推进得以进一步彰显,并且开始作为方法论成为“目标—手段”理性构建的基准。之所以呈现这些范式转型,除了比例原则自身的内涵和特质,离不开代际更迭中的法治观转型和全球化影响。需要认真探索比例原则范式转型的本土化实现路径,基本立场是突破公法适用的藩篱,遵循“统而分殊”的路径。“统”的立论基础是探索“无部门法差别”意义上的比例原则范式转型路径,“殊”则是探讨其在具体学科领域适用中的特殊性。

  原文链接:比例原则适用的范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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