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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意义重大

  李炎溪: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意义重大

  人才是创新之核、发展之要、强国之基。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国以才立,业以才兴;千秋基业,人才为本。广大人才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基础和依靠力量,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思想库,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的战略选择。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综合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谁能培养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谁就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抢得先机。纵观现代国家崛起的轨迹,以人才引领发展在国家实现赶超中起着关键作用。

  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在实现中国梦“关键一程”上,人才越来越站在经济社会发展最前端,越来越与国家民族事业同频共振。我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快速发展,任何资源消耗、投资驱动、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空间已越来越小,转型升级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座“大山”。一些国家的经验教训充分证明,依靠科技和人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是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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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雯彬:依法精准问责须把握好四个要素

  问责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公共安全责任的利器,是防止制度空转、责任空挂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突发公共安全事故调查问责如何体现法治精神,如何更加精准、合理回应社会关切?需要准确把握四个关键要素。

  一、准确把握问责对象的权责对等问题。问责对象的确定,既要公正、平等,也要准确、全面,不能含混笼统。实践中,由于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复杂性、应急管理目标的多重性、职能部门协同交叉性、各级政府分工重叠性等客观原因,往往使得问责对象及其职责模糊不清,容易导致问责客体指向模糊,影响了问责功能的有效发挥。如果问责对象不够准确,会造成公众以为问责仅被当作给舆论降温手段的误读,既让被问责者不服,更不利于从事件中吸取教训,不利于反思事件背后的问题。

  二、准确把握问责内容范围的恰当性问题。问责内容范围是否合法,标准限度是否合理得当?突发事件问责究竟要问什么、不问什么应当有一个限度。这是问责制合理性的一个依据。问责内容范围合理恰当问题,涉及“责”与“问”如何严格对应的考量,必须克服问责内容范围不明确以及问责的随意性问题。问责首先要有责可问。有责可问就要事先规定具体、明确的责任。

  三、准确把握问责正当性原则。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能否圆满善后,很大程度上受到调查问责是否体现了相关核心原则的影响。处理失当,问责制也有可能扭曲、变形,沦为选择性惩罚以防止责任范围扩大,甚至掩盖更大责任的工具。只有在正确的原则指导下,才能使突发事件调查问责符合问责制的初衷和价值取向。要防止调查问责异化为寻找“替罪羊”或者“危机切割”策略,克服问责的“危机处理工具”倾向与色彩。

  四、坚守问责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调查问责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规范有序?包括启动程序、问责时限、程序设置、问责方式等问题,公众关注度都比较高。如果制度化水平较低,随意性较强,容易引发疑惑与讨论。此外,“火线问责”、“风暴式问责”、结果导向式问责对承担相应职责的公职人员产生了巨大的压力。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问责的效能发挥与权威。因此,突发公共安全事故调查问责首先要坚持程序合法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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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品、叶羽裳、褚丹怡:分层研究促共同富裕

  关于年龄分层问题,社会学界对少年、青年、老年群体及各年龄层间的比较分别作了相关研究和论述,但对于所描述的社会现状似乎还缺乏一种理论解释,或者没有为社会现实的解决方案提供一种更为明确的理论支撑。因此,笔者将年龄分层法作为一种方法,对农村留守老人这一群体展开讨论。当前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使社会资源分配与供给矛盾重重,进而引发新的老年相对贫困问题。年龄别分层方法为我们研究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了极其有益的视角。在城乡二元分化的背景下,年龄分层具体表现为农村留守老人健康缺“管”、生活缺“助”、精神缺“慰”。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并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集体行动困境,缩小年龄分化差距正成为当下一项紧迫任务。

  社会组织通过衔接各类社会资源,构建一种横向协作机制,整合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志愿服务,为农村留守老人带去温暖。其中,妇联组织、党员志愿组织立足地方特色,不断创新服务措施,组织低龄老人、健康老人对高龄老人、病患老人开展服务,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乡村社会的成功案例证明,以党的领导为依托、以政府资助为保障、以村民为主体、以社会组织为重要载体的乡村协同治理格局的形成,有效解决了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集体行动困境,可助力各年龄段人群共同富裕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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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彪、江静:以产业政策协同推进共同富裕

  产业政策对共同富裕的功能和效应是中性的。良好设计并认真实施的产业政策,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

  一是通过产业布局政策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实现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可以在中央主导型统一产业布局政策安排下,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措施,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二是通过产业结构政策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尽量减少政策性扶持范围,根据产业不同发展阶段实施差异化干预。例如,采取日本的经验,提高对幼稚产业和衰退产业的政策介入程度,而减少对发展相对较为成熟的产业支持力度,这也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行业干预影响就业,进而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三是通过产业组织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四是通过统一产业政策实施,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的分配结构是现代化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和人类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五是通过产业政策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关键要有产业支撑,要利用乡村振兴的契机,通过中央主导型统一产业政策来促进农民农村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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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继达、刘靖: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难点与突破点

  县城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其规模布局、密度强度、绿色建筑和基础设施规范、人居环境质量等存在短板。县城建设与既有自然条件的融合不够,“大城市化”建设特征明显。持续分散化的特征导致乡村绿色建设的成本高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困难。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等集中化处理,以及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障碍重重,防灾减灾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

  城乡之间绿色发展水平存在“落差”。直接表现为绿色建设投入的长期差距效应,实际上是城乡经济发展长期“鸿沟”的内生结果。

  绿色发展引领城乡建设的突破点:一是以城市群为基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组团式”美丽城市新体系。打造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新体系。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和基础设施。建筑和基础设施是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三是全面培育绿色生活理念、文化和方式,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四是健全推动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评价体系。一要建立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机制,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实施不走样、不变形。二要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体检评估结果,接受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三要建立健全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责、相互协调,各类组织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体制机制。

  原文链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难点与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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