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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构筑守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有力屏障

  吴文嫔:构筑守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有力屏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大数据时代,个人生物识别技术突飞猛进,对人脸、指纹、虹膜、声纹等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产生了很多新型法律问题,需要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及时回应,以充分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由于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开发的巨大价值及其数据安全风险,多个国家和地区纷纷立法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予以保护。为全面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应构建行政、民事、刑事等多元共治的法律体系。公众也要加强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意识,如改变比“剪刀手”拍照的习惯,不使用“面相测试”等小程序,不轻易尝试基因检测,采用替代方案避免以“刷脸”“指纹识别”“声纹识别”等换取便利的做法。遇有侵害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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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昉:“人人向上”才是共同富裕

  社会性流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性流动”概念:“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部署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时,再次强调,“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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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成荣:由“乡土中国”向“迁徙中国”形态转变业已形成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过程中,中国已经从依靠户籍制度建立的定居型社会转变成要素自由流动的迁居型社会,从依靠血缘、地缘的熟人社会转变成业缘化的生人社会,从低流动、被动流动的乡土中国转变成高流动、全方位、多元化、主动流动的迁徙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流动人口总量达到3.76亿,较2010年增长了69.73%。其中,省内流动人口为2.51亿,较2010年增加1.16亿人,增长了85.70%;跨省流动人口为1.25亿,较2010年增加3896万人,增长了45.37%。人口流动参与度大幅度提高,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可以看出,乡土中国向迁徙中国形态转变业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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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东京:积极财政不是扩张财政

  当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中国启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我国“积极财政政策”有三大特征:立足于供给管理,主要手段是减税,重点是结构性减税。在经济萧条期,应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扩大政府开支,增加社会总需求;而在经济繁荣期,则应采用紧缩性财政政策,缩减政府开支,降低社会总需求。而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则是立足于供给管理。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目标更清晰,即从供给侧重点解决结构性矛盾。“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减税,却又不同于供给学派的减税。供给学派主张的是全面减税,而“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是结构性减税。全面减税不仅不能解决结构矛盾,而且最佳税率也难以确定。2019年以来,我国结构性减税特征进一步凸现: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0%降至9%;生活性服务业保持6%的税率不变。对同一行业,减税是普惠性的;而对不同行业来说,减税却是结构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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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骥:强化互联网平台公平竞争的法治支撑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多起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处罚决定,涉及多家互联网平台巨头,再次传递出国家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信号。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需求。提升平台经济公平竞争法治的系统性。提升平台经济公平竞争法治的精准度。相对于线下实体企业,平台企业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有着更复杂的成因,牵涉更多元的利益,相应的法律治理,既要有更强的力度,也要有更高的精度。在制定和适用法律规范时,须结合平台经济的特性对平台行为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精细的利益平衡,精准引导平台企业把握行为尺度,明确发展取向。多学科专家联合委员会等智库机制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能为上述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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