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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明晰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

  【第369期】游琴:明晰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

  针对不同阶段的目标,从不同价值排序出发,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初次分配。本着效率优先的原则,做大“蛋糕”,集合全民之力,大力发展社会经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望,实现民族复兴。

  第二,再次分配。本着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方式将“蛋糕”更多分给中低收入人群,使社会收入分配呈现橄榄球形。

  第三,三次分配。本着美德的原则,在前两次分配的基础上,在道德、习惯、文化的影响下,辅以相应的社会制度和机制,以人们自愿、自发的捐赠等方式,体现“社会风尚”,帮扶社会不利处境群体。

  (本文系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一般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的全球正义理论与实践研究”(19TZTSKC02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原文链接:明晰共同富裕的价值逻辑

  

  匡贤明:养老机构要打服务牌

  2019年12月,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公布。经过两年过渡期,这一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可以预期,这对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将发挥多方面的重要促进作用。

  从供给侧看,《规范》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安全“底线”。这意味着,不符合底线的养老机构,要么主动改进提升,要么被动淘汰。

  从竞争看,这有助于推动养老机构的良性竞争,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打服务牌,避免打价格战。全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鼓励养老机构制订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规范》实施后,一些条件成熟的养老机构将主动对标国际养老服务标准,制定更高的服务标准,从而提升全行业的服务水平。

  从监管看,将有助于养老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国已经放开了养老领域的投资准入,事前管制已经取消。《规范》的正式实施,意味着建立与完善事后服务监管体系已摆上台面。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原文链接:养老机构要打服务牌

  

  徐春明:利用绿电绿氢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虽然未来10年我国能源结构无法根本性调整,但可以依靠绿电及由绿电制成的绿氢所构成的二次能源,降低能源结构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实现碳中和,没有氢是不行的。

  保守估计,到2050年,我国氢能消费比重将达到10%以上,包括加氢站、燃料电池、固定式电源/电站等在内的氢能产业链产值会超过10万亿元。其实氢作为能源并不新鲜,我国石油化工早在七八十年前就大力发展催化加氢技术,这一技术包括了制氢、加氢、化学储氢、用氢几乎全流程,较今天人们热捧的氢能产业链,仅少了燃料电池一环。不过,短期内,以“燃料电池”为主的“绿氢”产业链仍任重道远。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计划2025年前主要依靠中东便宜的天然气,再通过天然气制氢为主和CCS(碳捕捉及存储技术),将制氢成本降到1.2美元/公斤,同时借助油田、气田大规模封存二氧化碳,从而实现减排。

  对我国而言,“煤制氢+CCS”将是短期满足快速增长用氢需求的重要途径。面向“双碳”目标,我们可以利用绿电绿氢快速重构以化石燃料为主的传统过程工业。这既促进了“双碳”目标的实现,又有利于经济发展,但这一过程需要变革性技术支撑,这是绿色低碳技术攻关的重要方向。

  原文链接:以绿电绿氢重构传统过程工业

  

  萧放:退出机制夯实非遗传承人责任

  近日,文旅部取消了乔月亮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建立退出机制,是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是中国政府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中国实践,是落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重要措施。2008年5月,原文化部发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经认定5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068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责任,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经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传承人”。这对传承人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养、传承使命提出更高要求。

  实行传承人退出机制,对于入选传承人名录的人来说,是一个有力的警醒,能促进与增强传承人传承与传播非遗的自觉意识。激活非遗传承人制度中的退出机制,对非遗传承人进行定期评估的动态管理,对于完善非遗传承人制度,保障传承人制度的活力、公正与尊严是及时而必要的。在日本、韩国,对于“文化财传承人”也有类似规定,无论从业者技艺或技能有多高,如果本人不愿意将技艺或技能传给他人,就无法获得“重要文化财持有者”这一荣誉称号。

  原文链接:退出机制夯实非遗传承人责任

  

  吴国宝:区域协作帮扶:中国缩小区域差异推动共同富裕的创新实践

  区域协作帮扶,泛指在政府组织下我国不同发展水平地区之间开展的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协作和对口支援。全国性的区域协作帮扶,有大家耳熟能详的东西部协作帮扶(此前称为东西部协作扶贫)、援藏、援疆等,省内开展的区域协作帮扶比较著名的有浙江、福建的山海协作帮扶,苏南与苏北的协作帮扶,广东珠三角地区对粤北、粤西地区的帮扶等。

  其一,区域协作帮扶弥补了中央政府对欠发达地区资金和其他资源投入的不足。其二,区域协作帮扶,有力帮助和推动了欠发达地区发展目标的实现与发展能力的提升,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的和谐和团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三,区域协作帮扶实践,丰富和扩充了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理论,提供了帮助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新的方式。区域协作帮扶,通过更好地发挥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作用,优化第一、二、三次分配的量、质与时间,同时在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两方面作用于缩小区域差距和推进共同富裕。

  原文链接:中国缩小区域差异推动共同富裕的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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