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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促进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深度融合

  【第518期】高培勇:促进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深度融合

  面临世界局势动荡,需逆流而上且把握机遇和识别风险的难度明显加大的情况下,宏观经济分析必须由“抓大放小”走向“大小通抓”——既聚焦主要经济体和GDP主要贡献者,也关注小微经济体和GDP非主要贡献者。

  如果将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喻为经济活动的“主动脉”,那么,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小微经济体便是经济活动的“毛细血管”。宏观经济分析由“主动脉”延伸至“毛细血管”的这一显著变化启示我们,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要全面覆盖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内的所有经济体,囊括参与GDP创造的所有经济单元。换言之,“西瓜”不能丢,“芝麻”也要捡,一个都不能少。

  近几年特别是2020年以来,我国宏观政策配置的着力点和着重点,从总体上来看就是扎根在市场主体身上的。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围绕市场主体精准实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业政策,着眼于从根上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浇水施肥”,成为我国宏观政策配置的全新景观。

  作为这种调整变化的一个重要成果,不仅在于宏观经济分析视域和聚焦点可以延伸至所有经济体,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可以“一竿子插到底”,扎根于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所有经济体,从而实现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的深度融合。

  原文链接:促进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深度融合

  

  马德坤、张正茂:办好群众满意之事,提升民生福祉

  党的领导干部要强化宗旨意识,想方设法帮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抓好做实涉及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工作。要集中民智民心民愿,深知人民是“出卷人”,不断创新为民办事的各项体制机制,动员鼓舞广大人民参与到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让广大人民来评判工作成效。要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在制度层面上回应好、处理好群众的多样化诉求,为增进民生福祉做好制度化规范化工作,加快形成制度优势,并转变为社会治理效能,使广大群众享受更加幸福和谐的生活。

  原文链接: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姚璐:种业振兴,要夯实种质资源这个育种的战略性基础

  现今,我国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库保存资源超过52万份,但完成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可用于育种创新的只有1万多份,大部分种质资源成了“睡美人”。普查显示,我国地方品种和主要作物野生近缘种丧失速度日趋加快,主要粮食作物地方品种数目丧失比例较高。要全面查清农作物、畜禽、水产和农业微生物等农业种质资源家底,加快收集地方特色和濒危品种,多渠道拓宽种质资源来源,建立公平共享的惠益机制,为新品种选育提供更多优异素材,切实把种质资源收集好、保存好、开发好、利用好。

  原文链接: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张于喆:推动新技术实现快速迭代和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巨大内需潜力能为科技创新提供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新技术实现快速迭代和产业化规模化应用。但是,如何用好用足这一优势是个重要问题。

  现实地看,当前我国巨大的内需潜力尚难以有效转化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动力。一方面,出于对新产品新技术可靠性的担忧,一些企业对使用新产品新技术的意愿不强。这些新产品新技术难以获得市场认可,也就难以在国内市场实现迭代和发展成熟,创新企业也难以通过新产品新技术获得接续研发的资金,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国内产品聚集在中低端、研发长期处于跟踪状态的局面。另一方面,一些领域的相关政策和管理方法尚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求,使市场主体对市场机会的判断受到影响,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利润、研发投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解决问题的重点在于建立市场化、多层次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组建研发联盟攻克技术难关,同时还需更好发挥竞争机制对市场主体的激励作用。

  原文链接:集中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华林甫:开展地名整理,赋予旧名新生

  “县”作为政区通名面临消失的可能。目前“设市热”“设区热”的现象使得“县”作为通名的数量持续下降。1978年至2020年底,全国“县”的数量由2011个急速下降到1429个,平均每年减少13.8个。当然,经过科学、深入论证的撤县设市、撤县设区具有一定必要性,但在此过程中因盲目跟风、不合理更名而导致地名文化内涵流失的现象,也是有目共睹的,如曾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吴县”被废,存在了一千多年的蒲圻县被改成赤壁市,1986年被评定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商丘县也于1997年被废(辖地被划属睢阳区、梁园区)。

  我国具有上千年历史的古县地名达800多个(其中99个被评为“千年古县”)。对于这些历史悠久的县名,即使撤县设区、撤县设市,也要想方设法保留其专名。在一般聚落地名、山川地名中,不乏集中反映当地历史文化信息的地名。这些地名若仍在使用中,应优先考虑保留,若未在使用中但具有较大历史意义,应重新启用。若出现因旧城改造、经济规划等引发的地名更名需要,应充分尊重当地历史文化面貌,在保护、丰富历史文化景观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进行设计,将历史与现实有机结合。历史地名也可被用于新地点的命名,以历史地名命名新建的街道、小区、道路、公交车站等地点,让历史地名真正融入市民生活之中,植根于百姓心中。

  原文链接:地名的历史文脉及其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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