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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全面理解中国式美好生活

  【第534期】王益:全面理解中国式美好生活

  美好生活是价值取向与实践活动的统一。马克思将对未来的美好生活的原则性勾画指向了“ 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而非片面发展的“单向度人”。美好生活又是现实的实践活动,要深谙美好生活的实现是一个与现实的社会生产发展相一致的历史过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从现实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与人们的生存发展相适应的具体生活需求,鼓励人们通过共同的社会劳动实现美好生活并为更加美好生活创造条件。

  美好生活是物质富足与精神富有的双重统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能只停留于物质层面,更有其超越性的维度——精神、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里的贫穷不仅仅是物质的贫穷,也应包括精神的贫乏,可以说,精神富有与物质富足一样,都应该是中国式美好生活应有之义。

  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支撑。构建更为公平、正义的社会无疑是“美好生活”的题中之义。改革开放初期及之后的一段时间,缘于落后的物质文化发展水平,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提倡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及“先富带动后富”,其造成的一个可能性后果就是贫富分化;进入到经济发展水平得以大幅提升的新时代,则要突出强调公平,要在高质量的发展中“兼顾效率与公平”,建构和完善更为公平的分配制度。

  原文链接:全面理解中国式美好生活

  

  谭佳:用文学艺术研究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纵观几千年中华文学艺术发展,在不同历史阶段形成不同文艺思潮,涌现出各自特征和时代意义,展现出中华民族思想精华。中华文艺思想不断同外来各种先进思想相结合,其融通丰富和发展壮大过程,正是中华思想具有包容力、创造力和鲜活生命力的历史证明。作为文化凝聚力和共同体认同的中华文艺思想,在不同历史时期超越族群和社会阶层,将不同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核心要素进行整合、散播和传承,形成了最为重要的传统——以人民为中心,文艺为政治服务的理念及实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需要努力研究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学艺术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更大发展和更大繁荣。新时代新征程,文学研究者要胸怀“国之大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志以文学艺术研究高质量发展文化建设、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原文链接:用文学艺术研究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韩喜平:用中国经验丰富自主知识体系的哲学社会科学

  现代化强国既要表现出经济发展、科技先进、国防强大的硬实力,也应展现出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拥有强大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软实力。目前中国理论在概念、框架、方法、风格等方面深受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的影响,导致“在学术命题、学术思想、学术观点、学术标准、学术话语上的能力和水平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不太相称”。因此,尽快补齐短板,加快构建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形成系统化的学术思想,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升我国国际话语权的内在要求与应有之义。要用中国语言评价中国现实、讲好中国实践、传播好中国声音,保持理论定力,赢得国际尊重,形成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让中国的世界形象逐步由“他塑”转向“自塑”。

  原文链接:用中国经验丰富自主知识体系的哲学社会科学

  

  韩庆祥:正确看待“纲领与行动”的关系

  “纲领”是目标和方向,是路线方案政策,是大政方针,“行动”是实现“纲领”的具体实际行动。纲领管目标、管方向、管路线、管方案、管方针政策,是行动的前提,没有正确纲领,就没有正确行动。然而,正像马克思指出的:“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就是说,纲领很重要,纲领制定出来之后,实现纲领的每一步实际行动更重要,它关乎好的纲领的具体实现。如今,切实具体的实际行动是一种“稀缺资源”。在工作中,一些人喊出许多震撼世界的词句(口号),在行动上却是最大保守分子,缺乏具体实际行动,致使很好的纲领架在空中,难以落细落小落地落实。2023,我们期望是一个“行动年”,踏石有印、抓铁有痕,逢山开路、遇河架桥,钉钉子,真正能把党的二十大所确定的“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一步步落到实处,避免口号满天飞不见行动响、说得多做得少、会议多落地少、只说不做、有想法没办法等现象。

  原文链接:2023:“风高浪急”现实的哲学追问

  

  李振良:科技伦理治理的三个维度

  一是“尊严”。在近年来反对克隆人、合成生命和胚胎基因编辑的论证中,尊严论证都被广泛使用。什么是尊严?笔者认为,尊严是人(类)之为人(类)的心理基础和心理底线。人的生命应该受到尊重,因为生命是人的生物载体。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的每一个个体的生命都是不应该被操作和控制的。因此,科技活动的一个底线就是不应该触碰这一底线,时刻想到要维护人的尊严。

  二是“向善”。从生命伦理学的近40年的伦理治理经验来看,它形成了科技伦理研究与发展的“先行区”、伦理审查建制化“探索者”和科技伦理治理的“示范区”。现代生命伦理学的实践可以追溯到二战结束,而在生命科技伦理审查实践中,“受试者权益”保护一定是一项最重要的原则之一,这也是符合科技伦理治理本意的。

  三是“审慎”。在科技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风险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不可消除的因素。科技活动应当正视这种风险的存在,而为了控制“风险”特别是不可恢复和补救的风险,科技工作者一定要以万分“审慎”的态度开展科技工作。

  原文链接:科技伦理治理的三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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