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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试点院团座谈会发言摘登

2008-11-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以剧场联盟为依托延长演艺产业链

辽宁演艺集团总经理李长青

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成立于2005年9月,是我国近年来首个由区域内知名演出经营场所以项目为依托,自愿结合的市场联合体。

联盟采取共同接团、联合巡演的项目运作模式,打破演出经营场所单兵作战、供需不平衡的局面,不但有效降低了联盟成员单位的经营成本,也使得联盟迅速在演出市场体系中赢得话语权。

2007年7月,作为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成员单位的辽宁大剧院与辽宁歌舞团合并,组建了辽宁演艺集团,确立了“以演出业为主,多业辅助,主辅产业全面发展,两个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向,同时明确提出了以剧院作窗口,艺术院团为脊梁,艺术教育作基础,多种经营为翅膀,实现主业做大、辅业做宽、管理做细、企业做强的发展目标。

联盟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接了上海芭蕾舞团《芭蕾精品晚会》、大型民族歌舞集《云南映象》、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获奖剧目《八桂大歌》等演出项目,不但实现了我们最初的设想,也拓宽了剧院(场)的经营渠道,为今后的科学化、合理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剧场处于演出产业链的末端,紧贴市场,拥有一定的市场营销经验。联盟成立之后,我们尝试把剧场营销分析提前介入艺术生产创作中来,将文艺作品创作融入整个演出市场体系,突破“单一题材、视野狭窄”的创作瓶颈,使文艺作品的艺术创作和市场开发达到有机结合,形成真正的现代演出产业市场体系。2007年以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联盟成员单位北京世纪剧院、宁波大剧院、吉林歌舞团与具有丰富艺术创作经验的国内外专业制作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先后制作了包括舞台音乐剧《茜茜公主》在内的多台优秀剧目,把联盟进入演出产业链上游的设想付诸实践,从而为联盟成员单位的经营发展打开一条崭新的渠道。

经过三年的实践,我们意识到开展国际合作已经成为加快联盟发展的必由之路。辽宁毗邻日、韩,且三方具有极为相似的人文环境,任何一国的文艺作品都比较容易在别国观众中引起共鸣。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与日韩的文化交流与合作,2007年3月,中国北方剧院(场)联盟在辽宁大剧院召开了首届中日韩剧院(场)发展研讨会。会后,包括北京、沈阳、营口在内的联盟内多家单位先后多次承接了来自韩国的演出项目;中国也派出了包括辽宁歌舞团、辽宁交响乐团在内的专业演出团体赴日韩两国交流演出,明年,辽宁演艺集团大型女子民族器乐秀《女儿风流》也将应邀赴韩国巡演。通过一系列实质化的项目运作,联盟逐渐体现出国际间项目合作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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